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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来源:阅读次数:次 日期:2012年08月27日
通 知
机关各部门:
根据川三建办字〔2012〕19号文件精神,从即日起公司机关将从严控制墨盒,复印纸等耗材的使用。各部门少量的文稿打印统一到公司办公室(打印室),大量的文印工作请办理“机关部门文印联络单”,并交由红运印务中心完成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稿的校对复核。
公司办公室
2012-8-27
上一条: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召开公司党群工作会的通知[2012.8.2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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